下列情形中,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增值税视同销售发生纳税义务的有( )。
外购货物对外赠送
外购货物对外投资
外购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自产货物建造职工食堂
自产货物奖励给优秀员工
选项A: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会计上,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外捐赠货物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不满足“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规定,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增值税视同销售。选项B,将货物用于对外投资,会计上一般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选项C,将货物用于利润分配,会计上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销售成本。选项D:控制权未转移,建造的职工食堂还是属于企业的,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选项E,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奖励给职工,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