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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某甲因出国度假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某乙代为管理,并授权某乙在3万元以内的支出和10万元以内的交易自行决定。现假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某乙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是无效的或被我国的法律所禁止的( )。
A.未经某甲同意与某企业签订交易额为30万元的合同
B.未经某甲同意将企业的注册商标转让给某丙使用
C.未经某甲同意向某报社支付广告费4万元
D.未经某甲同意聘用其妹妹为自己的助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0元买了一套汽车配件加工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后来,甲因家中急需用钱,想把自己的份额的一半按10000元转让给丁,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意以8000元买下,丙未表态。丁知道后,同意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丙见丁想买,随即向甲表示愿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乙
B.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C.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丙
D.甲不能将其份额转让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的是( )。
A.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况。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选项ABD属于开除退伙(除名退伙)的情形。
4、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合伙人
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管理人的相关规定。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所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合伙人,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故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并非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D项不正确。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A项: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因此,A项说法错误。
B项: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B项说法错误。
C项: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说法正确。
D项: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因此,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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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 )。
A.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B.需要代表1/2以上出资额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C.需要1/2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需要全体普通合伙人同意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问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是除外情况,而可以出质是一般原则,所以说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7、合伙人若(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
D.不参加合伙会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8、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人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执行合伙事务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A项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说法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C项说法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D项说法正确。
9、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可以执行的事务有( )。
A.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价款合同
B.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C.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D.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但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B.设立分公司不仅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且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C.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当自己承担
D.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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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公司合并时通知债权人的法定期限。公司决议合并时应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1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
A.按份责任
B.违约责任
C.公平责任
D.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不足时其他股东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说法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投资公司的股东可以在5年内缴足其所认缴的股本总额,在缴足前可以向他人募集股份
C.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D.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问题。《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本题应当选C。
14、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 )。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中股东诉讼的问题。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
1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界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C.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此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
D.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此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原因。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据此,破产原因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通常所称的资不抵债,这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进入破产程序。主要适用于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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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曾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
答案:B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17、下列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公布的债权申报期限不得少于60日
B.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申报债权
C.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断
D.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未成就之前,不得进行申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相关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选项A错误。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因此,选项B错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因此,选项D错误。
18、某破产企业的财产为500万元,破产费用为400万元,分别为A项费用200万元,B项费用200万元;共益债务为200万元,分别为C项费用100万元,D项费用100万元。下列正确的清偿顺序是( )。
A.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分别支付1/2
B.优先支付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分别支付1/2
C.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分别支付1/2
D.按照2∶1的比例分别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1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在公告中应当载明对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分配额提存的处理原则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将提存份额交付给债权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的处理。根据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述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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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B.个人独资企业属于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法人
C.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态
D.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设立
E.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是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共同财产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A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责任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因此,A项正确。
B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都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B项说法错误。
C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态。因此,C项说法正确。
D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设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
E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因此,E项说法错误。
2、合伙人甲、乙、丙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现丁的债权到期而合伙企业无任何财产予以清偿,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B.丁只有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甲偿还12万元
C.甲有权依据约定的清偿份额对丁只承担4万元的清偿责任
D.丁有权根据自己确定的比例向甲、乙、丙分别追索
E.丁可以要求乙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但是,合伙人只能追偿超过自己应该承担的被追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各合伙人属于自然人的,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B.所有类型的合伙人均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无须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D.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具有平等的管理权
E.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的具体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都是自然人的,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A 项的说法正确。
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后,合伙企业的形式分为两种: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B项的说法错误。
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财产份额出质,不必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C项错误。
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具有平等的管理权、经营权、表决权。因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因此,E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4、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C.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
D.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E.其他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中合伙人的权利。
A项: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据此,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因此,A项说法错误。
B项: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因此,B项说法正确。
C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因此,C项说法错误。
D项: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因此,D项说法正确。
E项: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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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某有限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出资设立,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则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如甲因故退伙,甲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如因甲退伙,乙丙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人,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E.如甲退伙,乙丙拒绝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ABC项正确。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本题中甲退伙,乙丙可以转为普通合伙人使合伙企业继续存续,如果乙丙拒绝转为普通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剩下有限合伙人的,应该解散。因此,D项错误,E项正确。
6、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公司清算组成员的有( )。
A.清算组成员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B.清算组成员有违反规章的行为
C.清算组成员丧失执业能力
D.清算组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E.清算组成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核法院更换公司清算组成员的情形。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一是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二是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三是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7、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 )主张要求其承担责任。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D.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E.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股东或者第三人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在清算中的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8、下列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B.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该方案需要报人民法院确认
C.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D.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支付顺序为,拖欠的税款;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公司债务
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清算程序。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选项B后半句说法错误。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按照下列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公司债务。选项E说法错误。
9、依法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事项包括( )。
A.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D.公司合并、分立的
E.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E表述不完整,不选。故本题选项AB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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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 )。
A.其成员一般为2~5人
B.其成员一般为3~13人
C.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有职工代表
D.职工代表由股东大会确定
E.董事会可以设副董事长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如果不是,则没有这个要求,可以全部由股东出任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1、某大型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国有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该公司没有设置股东会,因而该公司没有权力机关,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授权给董事会行使
B.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均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任命的干部
C.该公司某董事因擅于经营管理,被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聘为负责人
D.该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等
E.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立经理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不能表明其没有权力机关,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会职权,仅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中应当有公司的职工代表;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董事会除行使法定职权外,还行使部分授权的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1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有( )。
A.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B.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二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二分之一时
E.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预定在2009年6月1日起公开上市交易。2009年9月1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3月1日起可随时转让
B.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3月1日起可随时转让
C.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接受其他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
E.若公司经理离职,离职半年内不能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选项AB错误。选项E正确。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选项C正确。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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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代表
C.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E.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股东代位诉讼中的先诉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应当由管理人实施,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应征得法院许可的有( )。
A.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C.设定财产担保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E.重整计划的执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职责。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16、根据《破产法》,债权人委员会由( )组成。
A.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
B.管理人
C.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D.债权人会议主席
E.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代表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并且成员不得超过九人,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方式予以认可。
17、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错误的有( )。
A.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E.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应当由管理人将财产返还给该财产的权利人
答案:DE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选项E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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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题
1、A有限责任公司(非投资公司)由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共同投资于2009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甲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600万元,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300万元,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乙丙分期缴付出资。
2009年5月,A公司为甲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甲丙两企业赞成,乙企业反对。
2009年7月,丙企业拟将自己对A公司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丁企业,丙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向甲乙企业发出书面通知,征求他们的意见,但甲乙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后45日内均未予以答复。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1>、关于甲乙丙三企业的首次出资额的下列约定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0%缴付
B.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缴付
C.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缴付
D.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缴付
E.按各自出资额的5%缴付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题中,C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排除;ABE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本题的正确选项。
<2>、关于甲乙丙出资的总期限,下列约定中,正确的是( )。
A.在2010年1月1日缴付完毕
B.在2010年4月1日缴付完毕
C.在2011年3月1日缴付完毕
D.在2014年4月1日缴付完毕
E.在2012年4月1日缴付完毕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题中,A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投资公司,所以分期缴付出资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即应在2011年4月1日之前缴足,都是合法的。因此,ABC项正确,DE项错误。
<3>、在对A公司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下列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甲企业不得参与表决
B.该事项由于赞成数超过了表决权的半数,因而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C.该事项应由乙丙企业进行表决
D.该表决事项未获通过
E.该事项应由董事会进行表决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担保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利害关系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教材的表述与法条有出入,应以法条为准)。本例中,有限责任公司中应由股东会表决,选项E错误。甲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被担保人,不得对该担保事项参与表决,所以A项正确;参与表决的人为乙丙企业,它们的表决权数总共为400万,丙企业赞成,乙企业反对,通过的比例为100/400,未达到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因而该项决议未获通过,所以B项错误,而CD项正确。
<4>、关于丙企业转让其出资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因甲乙股东未表示同意,所以丙企业不得将其出资转让给丁企业
B.因甲乙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未做出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C.因甲乙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未做出答复,视为不同意转让
D.丙企业转让其出资时,甲乙企业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E.丙企业对外转让其出资,甲企业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乙企业的优先购买权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选项BD正确,AC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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