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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税法一复习资料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3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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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为方便广大考生查找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复习资料,税法一考试的复习重点,难点,网校特整理了税法一的重点复习资料,希望对各位学员有所帮助。

  09年税法一复习资料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3

  四、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2)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

  09年税法一复习资料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1

  09年税法一复习资料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2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前辅导招生简章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6月19、20、21日

  09年2月28日前注册税务师辅导任意科目五折优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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