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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题:
72、 某日用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化妆品和护肤护发用品的生产、进口以及销售经营,2005年10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支付铁路部门运费1万元,其中运费0.8万元,建设基金0.1万元,保管费0.1万元。取得的相关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材料已验收入库;
(2)期初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的买价8万元;本期购入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5万元,增值税税金1.36万元,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期末库存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买价14万元;
(3)本月销售自产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另有过期不退的化妆品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
(4)将自产化妆品成本5万元,向某美容院进行长期投资,成本利润率10%;本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5)将成本为6万元的自产化妆品一批,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
(6)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材料成本10万元,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护肤护发品一批,材料成本5万元,加工费2万元,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
(7)委托B公司加工化妆品一批,送出的材料成本2万元,支付的加工费2万元,取得委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货已入库。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已纳税款4万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已纳税款1万元;
(8)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入9.36万元;
(9)将自产护肤护发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装成套礼品套装盒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
(10)月末进口化妆品一批,成交价格为离岸价格(韩国釜山)25000美元,材料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和保险费共计1000美元,外汇牌价:l00美元=810.00元人民币(卖出价),100美元=808.00元人民币(买人价),关税税率40%,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当月申请并通过认证,(化妆品税率30%,护肤护发品税率8%)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1、该化妆品公司进口环节应纳的税金为( )万元
A.29.18
B.28.18
C.19.77
D.21.34
72、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19.06
B.17.62
C.18.34
D 12.56
73、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万元
A.10.71
B.6.43
C.5.3
D.7.23
74、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0.49
B.0.587
C.1.23
D.0.546
标准答案:B,C,D,B
本题分数: 8.00 分
解 析:1.关税完税价格=(25000+1000)×(8.1+8.08)÷2÷10000=21.034万元
进口关税 = 21.034×40% = 8.4136(万元)
进口消费税=(21.034+8.4136)÷(1-30%)×30%=12.62(万元)
进口增值税=(21.034+8.4136)÷(1-30%)×17%=7.15(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8.4136+12.62+7.15=28.18万元
2.第3笔业务,应纳消费税=【50+ (1.17+2.34)÷(1+17%)】×30%
=15.9
第4笔业务,应纳消费税=5×(1+10%)÷(1-30%)×30%=2.36
第9笔业务,应纳消费税=11.7÷(1+17%)×8%=0.8
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应按动用数量将其已纳消费税扣除
扣除的消费税=(8+15-14)×8%=0.72
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额=15.9+2.36+0.8-0.72=18.34
3.代扣代缴消费税 =(10+5)÷(1-30%)×30%+10×8%=7.23(万元)
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17%+(0.8+0.1)×7%+1.36+2×17%+7.15=14.013
销项税额
第3笔业务,销项税=【50+ (1.17+2.34)÷(1+17%)】×17%
=9.01
第4笔业务,销项税=5×(1+10%)÷(1-30%)×17%=1.34
第6笔业务,销项税=(5+2)×17%=1.19
第8笔业务,销项税=9.36÷(1+17%)×17%=1.36
第9笔业务,销项税=11.7÷(1+17%)×17%=1.7
销项税合计=9.01+1.34+1.19+1.36+1.7=14.6
应纳增值税=14.6-14.013=0.587
73、 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业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万元、装卸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30万元;
(2)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55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550万元;支付销售小轿车的运输费用3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0万元;
(3)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4)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人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0万元;
(5)转让10年前建成的旧生产车间,取得收入1200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该车间经有权机构评估,成新度为30%,目前建造同样的生产车间需要1500万元;转让旧生产车间时向政府补缴出让金80万元,发生其他相关费用20万元;
(6)转让-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人560万元。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2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6万元;
(注:适用消费税税率10%;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8%)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5、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547.2
B.1555.2
C.1567.2
D.1560.2
76、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2664.24
B.1727.14
C.1627.14
D.1553.82
77、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17
B.49
C.88
D.67
7
8、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万元
A.336.13
B.422.84
C.317
D.322.16
标准答案:C,B,D,A
本题分数: 8.00 分
解 析:解析:75、应缴纳消费税
=17550÷(1+17%)×10%+40×17.55÷(1+17%)×10%+5×12×(1+8%)÷(1-10%)×10%
=1500+60+7.2
=1567.2(万元)
76、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550÷(1+17%)×17%+40×17.55÷1.17×17%+5×12×(1+8%)÷(1-10%)×17%
=2550+102+12.24
=2664.24(万元)
进项税额=850+200×7%+300×7%+500×10%+30×7%
=850+14+21+50+2.1
=937.1(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2664.24-937.1=1727.14(万元)
77、应缴纳营业税=1200×5%+(560-420)×5%=67(万元)
78、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567.2+1727.14+67)×7%+(1567.2+1727.14+67)×3%
=336.13(万元)
74、 甲、乙两企业均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为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丁企业为建筑安装公司,2002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本题中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均为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
(1)乙企业销售给甲企业原材料一批,销售额为46700元(不含税),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乙企业尚未收到货款,原材料在途;
(2)3月6日丙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甲企业购入家用电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购销金额120万元(不含税),货款分三次等额支付,每月16日为付款期。但本月内企业实际支付货款20万元,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丁企业自建楼房一栋,工程成本l000万元,建成后将该楼房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将现房一栋投资入股甲企业,后将其股权的40%出让,取得收入500万元;将一栋楼房抵押给某银行使用以取得贷款,当月抵减应付银行利息50万元;
(4)本月初丙企业从甲企业购进小家电600件,不含税单价5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丙企业本月取得零售收入760500元,在销售家用电器时,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促销,赠送月初从甲企业购进的小家电300件,税务机关核定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6500元,同时,在"三八"妇女节时,把100件小家电分给女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6)丙企业为甲企业代购原材料一批,代购资金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销售方为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6万元,甲企业已收到丙企业转交的专用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支付给丙企业代购的手续费3.4万元;
(7)甲企业当月报关进口一台生产设备,关税完税价格为l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
(8)丙企业出租一楼的门市房,本月取得租金收入5.3万元;
(9)乙企业本月购进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元,并用其中的30%对某企业进行投资,双方核定不含税的投资价格3960元;
(10)丙企业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日用小百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000元,从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7340元,购进商品支付的运费14500元(运费发票符合抵扣进项税规定);
(11)甲企业下设独立核算的宾馆和歌舞厅,当月取得客房收入20万元,餐饮收入30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万元,出售饮料、烟、油收入10万元,收取点歌费3万元,台位费2万元。
(增值税税率均为17%,购销货物成本利润率均为10%,建筑业利润率为2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9.甲企业本月在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合计应纳增值税( )
A.173400
B.234600
C.268600
D.73100
80.乙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元。
A.5899
B.6511
C.6572.2
D.7187.2
81.丙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元。
A.20785
B.20445
C.-74500
D.20700
82.丁企业本月应纳营业税( )元。
A.1371134.02
B.1396134.02
C.621134.02
D.1646134.02
83.甲企业本月应纳营业税( )元。
A.29000
B.34000
C.41000
D.61000
84.丙企业本月应纳营业税( )元。
A.2650
B.4350
C.0
D.3670
标准答案:A,C,D,B,D,B
本题分数: 12.00 分
解 析:1.由于本题已知条件是纳税取得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所以应该按照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进项税抵扣。
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在途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口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其负担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确定。委托他人他购货物,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计算过程:
销项税额=(1200000÷3+50×600)×17%=73100(元)
进项税额= 560000×17%=95200(元)
进口设备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0万元×(l+15%)×17%=195500(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73100-95200+195500=173400元)
2.乙企业有关的业务是第1笔和第9笔。纳税人把购进的货物对外投资,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销项税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购进货物入库后凭借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抵扣。
计算过程:
销项税额=46700×17%+12000×30%×(1+10%)×17%=8612.2(元)
进项税额=12000×17%=2040(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8612.2-2040=6572.2(元)
3.有关业务是第2笔、第4笔、第5笔、第6笔、第10笔。第5笔中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促销的,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把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第2笔业务商业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限是货款全部支付完毕。第10笔中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物资进项税不得抵扣;运费的进项税可以按照7%抵扣
计算过程;销项税额=[760500÷(l+17%)+16500]×17%=113305(元)
进项税额=50×600×17%+87340+14500×7% =93455(元)
进项税转出=50×100×17%=850(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113305-(93455-850)=20700(元)
4.第3笔业务中,纳税人自建房屋对外出售,分别按建筑业的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以不动产对外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将其转让时,也不缴纳营业税;将不动产抵押抵减利息,属于出租行为,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计算过程:建筑劳务应纳营业税:
1000万元×(1十20%)÷(1一3%)× 3%=371134.02(元)
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
2000万元× 5%=1000000(元)
以房产抵押抵减利息应纳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丁企业应纳营业税=371134.02+1000000+25000=1396134.02(元)
5.有关业务是第11笔。甲企业作为生产企业,兼营销售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并独立核算,应分别申报纳税;兼营营业税不同税率的劳务,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营业税。
计算过程:
甲企业应纳营业税
=(200000+300000)×5%+(30000+100000+30000+ 20000)×20%
=61000(元)
6.有关业务是第6笔和第8笔。纳税人经营项目包括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分别核算时,分别按相应的税收制度的规定,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代购代销业务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计算过程:(34000+53000)×5 %= 4350(元)
75、 上海市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汽车出厂价格每辆100000元(不含增值税),2005年12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A小汽车50辆,并以收据收取提货手续费10000元;经销商已提取40辆小汽车,其余10辆尚未提货: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抵债给某供货商小汽车8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运费12000元,运输单位发票台头为供货商、发票已由该厂转给供货商;
(3)与特约经销商B签定6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代销手续费5%,该厂当即开具了6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经销商返还的3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
(4)以本厂生产的10辆小汽车,向某汽车配件厂换取600000元的专用配件,双方均已收到货物,并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厂同型号小汽车每辆销售价格为120000元、100000元和80000元(不含增值税);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账面原价400000元,已提取折旧100000元,销售价格410000元;
(6)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4000000元,并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另支付运费金额30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货票上注明运费金额20000元,建设基金5000元,装卸费2000元,保险费3000元,本月未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并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货已验收入库。
(8)本厂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价值100000元;并将领用的钢材委托外加工,收回后用于工程项目,为此支付加工费1000元(不含增值税),已取得增值专用发票;
(9)购进办公用品一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购置复印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
(10)将自产小汽车2辆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的小汽车4辆作为年终奖励,给了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老师。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率5%)
85、该企业销售旧机床应纳增值税为( )元
A.0
B.7884.62
C.8200
D.23207.55
86、该企业应纳的车辆购置税额为( )元
A.60000
B.50000
C.14000
D.20000
87、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第(2)笔业务中,抵偿债务给供货单位的8辆小汽车,应视同销售处理。
B.第(6)笔业务中,购进小汽车零配件支付的运费可以按7%抵扣进项税
C.第(7)笔业务中,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小汽车零配件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D.第(8)笔业务中,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88、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 )
A.1518737.61
B.1620737.61
C.1510852.99
D. 1517737.61
89、该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为( )
A.658427.35
B.460899.15
C.688427.35
D.493504.27
90、该企业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
A.230916.5
B 208163.68
C 184733.2
D.220716.5
标准答案:B,D,AD,B,C,A
本题分数: 12.00 分
解 析:1.销售旧机床,因销售价格超过账面原价,应按4%的征收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减半征收。应纳增值税=410000÷(1+4%)×4%÷2=7884.62
2.第10笔业务中自产自用的2辆小汽车应纳车辆购置税;奖励给老师的小汽车,不属于企业自用,不缴纳车辆购置税。
应纳车辆购置税=2×100000×10%=20000元
3.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总额是指运输单位和与的货票上注明的购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保险费、装卸费。但该企业未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所以运费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B错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6%抵扣进项税。所以C错误。
4.第(1)笔业务中,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50辆小汽车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以收据收取的提货手续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50×100000×17%+10000÷(1+17%)×17%=851452.99元
第(2)笔业务中,抵偿债务给供货单位的8辆小汽车,应视同销售处理。
销项税=8×100000×17%=136000元
第(3)笔业务中,由于按60辆开具了专用发票,所以按60辆小汽车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60×100000×17%=1020000元
第(4)笔业务中,用小汽车换取专用配件,应作视同销售,按同类小汽车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销项税=10×100000×17%=170000元
第(6)笔业务中,该企业未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所以运费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准予抵扣进项税=4000000×17%=680000元
第(7)笔业务中,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6%抵扣进项税。准予抵扣进项税=60000×6%=3600元
第(8)笔业务中,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应作进项机额转出处理;支付加工费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转出的进项税=100000×17%=17000元
第(9)笔业务中,购置办公用品、复印机及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第(10)笔业务中,将自产小轿车用于非应税项目、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4)×100000×17%=102000元
综上,
当月应纳增值税
=(851452.99+136000+1020000+170000+102000)-(680000+3600-17000)+7884.62
=2279452.99-666600+7884.62
=1620737.61(元)
5.抵偿债务以及换取生产资料的小汽车,应该以同类小汽车的最高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当月应纳消费税
=[(50+60+2+4)×100000+(10+8)×120000+10000÷(1+17%)]×5%
=688427.35(元)
6.:(1620737.61+688427.35)×(7%+3%)=230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