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财务与会计》(多选)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 )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A.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B.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C.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D.该组成部分是专为持有而取得的子公司
E.该组成部分是专为持有而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答案】A、B、C
【答案解析】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涉税服务实务》(单选)
甲公司2021年11月开采原煤5.9万吨,将其中的2万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款850万元,已知原煤资源税税率为3%,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25.5
B.75.23
C.22.57
D.66.57
【答案】A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资源税=850×3%=25.5(万元)。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单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关于行政诉讼原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非营利法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C.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企业的名义提起诉讼
D.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选项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3)选项C: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税法二》(单选)
某高校教师2021年12月所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任职高校发放的误餐补助
C.为某企业开设讲座取得的酬金
D.任职高校为其缴付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
【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一》(单选)
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
A.纳税人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纳税人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但未提供材料成本的,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材料成本
C.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后,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D.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成本是委托方购进材料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D: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解释,“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特别提醒!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5: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的考生,我们在准考证打印开始前会及时短信提醒您该打印2022年税务师准考证了,考试前也会提醒您考试时间,助您按时参加考试,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为2022年税务师每日训练(8月29日),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税务师考试模拟题、历年真题、考前备考技巧等,详情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查看>>>免费预约备考指导班>>>>免费预约直播课跟着老师学习税务师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