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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习题:税务行政复议

环球网校·2021-08-09 14:42:27浏览55 收藏27
摘要 2021年税务师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习题:税务行政复议”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模拟题,考生在考前要多做题,保持学习状态。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习题具体内容如下: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受税务机关委托有代征行为的个人为被申请人

B.与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的上级单位为被申请人

C.以共同名义与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处罚决定的其他组织为被申请人

D.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2.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不合法,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对其提出审查申请。

A.国务院的规定

B.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规定

C.卫生厅的规章

D.政府规章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 )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确认抵扣税款

B.不予代开发票

C.加收滞纳金

D.确认税款征收方式

4.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不适用和解调解的是( )。

A.核定税额

B.处以少缴纳税款1倍罚款的处罚决定

C.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D.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证据类别的是( )。

A.电子数据

B.证人证言

C.上网搜证

D.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1.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2.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3.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4.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5.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6.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7.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是可以提出审查申请的,但不包括国务院的规定,所以选项A不选,选项B应当入选;选项C、D,可以提请审查的是规定,而不是规章。

3.【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ACD均属于征税行为。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上网搜证不能作为行政复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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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习题:税务行政复议,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2021年税务师考试模拟题、学习资料及备考技巧等,详情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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