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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下列业务中,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B.委托加工高档修饰类化妆品,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
C.委托加工小汽车,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收取加工费
D.委托加工高尔夫车,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2.下列关于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直接加价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
B.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若委托方未提供原材料成本,由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材料成本
D.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一律由受托方补税
3.下列各项业务中,在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仍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特制白酒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
B.工业企业收回委托某外商投资企业加工的高档化妆品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销售
C.某烟厂将委托加工的卷烟收回后加价销售
D.某高尔夫球厂收回委托某企业加工的高尔夫球杆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
4.某鞭炮厂2019年5月委托某厂家加工一批鞭炮、焰火,该鞭炮厂发给厂家的原材料成本为23250元。厂家当月加工完毕并于5月20日将该批鞭炮、焰火送交该鞭炮厂,收取含税加工费113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650元,厂家无同类鞭炮、焰火的销售价格。该鞭炮厂于5月底将该批鞭炮、焰火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60000元,则该鞭炮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鞭炮、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
A.0
B.1058
C.2250
D.6750
5.2019年2月某烟草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卷烟8万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万元、保险费用8万元。关税完税价格220万元。假定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则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 )万元。
A.236.4
B.235.3
C.224.8
D.156
答案见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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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一练(2月18日),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税务师考试免费试题,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单选题答案
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B、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D,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若委托方未提供原材料成本,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选项D,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受托方就不再补税了。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税依据=[23250+(11300+5650)/1.13]/(1-15%)=45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45000×15%=6750(元)
委托方收回后全部销售应缴纳消费税=60000×15%-6750=2250(元)。
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1)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20×20%=44(万元)
(2)进口卷烟消费税的计算:
①定额消费税=8×0.6=4.8(万元)
②每标准条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价格=(220+44+4.8)÷(1-36%)÷8=52.5(元)
每条价格小于70元,所以适用36%的税率。
从价应纳消费税=(220+44+4.8)÷(1-36%)×36%=151.2(万元),应纳消费税=151.2+4.8=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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