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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核定应税所得率试题

环球网校·2019-12-23 13:08:40浏览55 收藏22
摘要 2020年税务师考试已开始备考,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核定应税所得率试题”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模拟试题,大家要在扎实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多做题。

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居民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的情形是( )。

A.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B.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C.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D.无法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总额的

【答案】D

【解析】选项D不属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情形,应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2.某服装生产企业,因无法准确核算成本支出,被税务机关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0万元,其中7月份取得股票转让收入5万元,转让成本3万元,核定应税所得率15%,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2014年)

A.0.6

B.0.75

C.1.13

D.1.44

【答案】C

【解析】(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2)对采取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3)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15%×25%=1.13(万元)。

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2013年)

A.停牌的上市公司

B.跨省界汇总纳税企业

C.擅自销毁账簿的汽车修理厂

D.经营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C

【解析】不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企业包括以下六大类别:(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4.下列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应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低核定征收

B.经营多业的纳税人经营项目单独核算的,税务局分别确定各项目的应税所得率

C.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

D.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D

【解析】选项A: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征收;选项B:经营多业的纳税人,无论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选项C: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

5.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不应按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A.股息

B.利息

C.特许权使用费

D.转让财产所得

【答案】D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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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核定应税所得率试题,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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