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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17天冲刺题

环球网校·2019-10-23 09:17:57浏览48 收藏19
摘要 2019年税务师考试正在备考阶段,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17天冲刺题”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模拟试题,大家要在扎实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多做题,预祝考生考试顺利。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单选题

1.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7年)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奖金

【答案】B

【解析】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2017年)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C

【解析】选项ABD不得在税前扣除。

3.对个人代销彩票取得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是( )。(2017年)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D

【解析】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摊位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B.个体工商户将其所得经中国境内政府部门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C.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D.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

【答案】A

【解析】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等,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5.张某为熟食加工个体户,2013年取得生产经营收入20万元,生产经营成本为18万元(含购买一辆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8万元);另取得个人文物拍卖收入30万元,不能提供原值凭证,该文物经文物部门认定为海外回流文物。下列关于张某2013年个人所得税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小汽车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B.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5.8万元

C.文物拍卖所得按拍卖收入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

D.文物拍卖所得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选项A: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B:应纳税所得额=20-(18-8)-4.2=5.8(万元);选项C:按转让收入额的2%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拍卖物品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不能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6.下列行为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兄弟

B.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赡养人

C.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受遗赠人

D.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侄女

【答案】D

7.方某接受房产赠与,手续齐全、合法,赠与合同上注明该房产原值25万元,方某支付相关税费2.5万元。经税务机关评估,该房产市场价格为35万元。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2013年)

A.2

B.1.5

C.7

D.6.5

【答案】D

【解析】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2.5)×20%=6.5(万元)。

8.某大学教授王某,2017年9月在本职工作之余为A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5000元,并支付给中介人500元的中介费,取得对方开具的合法票据;同月向A单位转让某项技术,取得技术转让收入3000元,然后支付给中介人500元的中介费,取得对方开具的合法票据。当月到B学校讲学4次,每次收入均为2000元,合同注明讲学收入为税后收入。则王某就上述收入在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2000

B.1920

C.2704.76

D.2663.81

【答案】D

【解析】王某取得的咨询服务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王某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500)×20%=340(元);

王某讲学取得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4×2000×(1-20%)÷84%=7619.05(元);

讲学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19.05×20%=1523.81(元);

王某9月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1523.81+340=2663.81(元)。

9.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7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答案】B

【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或者是用倒算的方法,一月、二月、三月、六月、十二月不在华的工作天数分别是31天、28天、5.5天、6天、11.5天,不在华工作天数总共是82天,所以在华工作的天数=365-82=283(天)。

10.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员工将取得的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在行权前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C

【解析】员工将取得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转让,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9年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将于11月份进行,为避免考生错过准考证打印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准考证打印前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打印2019税务师准考证的时间,请及时预约。

2019年税务师考试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为考生整理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17天冲刺题供大家练习,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还为考生准备了更多免费试题,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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