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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于11月11日至12日举行,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考点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八章考点:合同的分类及成立”以下内容分享债法的合同相关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对待,掌握债的必考知识点。
合同的分类及成立
一、合同的分类(环球网校提供承诺)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客运合同)
4.典型合同(有名合同)与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实际履行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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