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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Ⅰ》各章节地位和主要内容分析
《税法Ⅰ》科目是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之一,它主要涵盖流转环节的七大税种,是考生进一步学习《税法Ⅱ》以及《涉税服务实务》的基础,同时,《财务与会计》科目的业务处理也会涉及《税法Ⅰ》的具体内容,税务师执业过程中也经常遇到客户流转环节税收问题,因此,无论是从考试角度,还是从未来工作的角度看,《税法Ⅰ》的内容都需要准确掌握并运用。下面结合《税法Ⅰ》考试特点和规律,对备考2017年《税法Ⅰ》的考生提供一些学习和考试指导,环球网校小编希望能为考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起到指导作用。
一、各章在考试中的地位分析
一般而言,《税法Ⅰ》考试要涵盖教材所有章节的内容,但并不意味着各章节内容在考试时平分秋色,而是根据各个税种在实际业务中运用情况及在我国税制体系中的地位有所侧重。从税收收入规模看,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它涵盖了我国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也是《税法Ⅰ》考试所占比重最大的税种,所占分值最多,涉及的题型全面。
第三章消费税和第五章资源税是传统的重点章,2017年《税法Ⅰ》增加了土地增值税,这将是本年《税法Ⅰ》考试又一个重点。第六章车辆购置税和第八章关税是次重点,其他的章节为非重点内容。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是《税法Ⅰ》四大重点税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车辆购置税和关税必须熟练掌握,不可轻视。下面对《税法Ⅰ》各章内容进行分析。
二、各章主要内容及重点难点分析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阐述税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等内容,为《税法Ⅰ》和《税法Ⅱ》各个实体法税收制度奠定专业基础。从第二章到第八章阐述了流转环节七个税种的税收制度,包括各个税种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以及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各项税制要素的具体规定。
第一章介绍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包括税法概述、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法运行、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其重点内容主要是税法原则及运用、税法效力、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立法、执法等。
第二章增值税是历年考试最为重点的章节,考点非常密集,各类题型均会出现。2017年增值税这一章教材变动最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截止到2017年5月7日前“营改增”的后续政策充实到相关内容之中,包括征收范围具体规定、营改增行业计税销售额具体规定、增值税减免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范围、红字专用发票开具以及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处理等内容;二是删除了营业税的内容。总体而言,本章新增考点非常多,必须认真对待。
本章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和具体规定,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具体界限,营改增后各项业务所属子税目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与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在确定当期销项税额时,要重点关注特殊销售方式下计税销售额的确定、视同销售行为的判定及计税销售额的确定、兼营的税务处理以及营改增行业差额计税规定;在分析进项税额时,要关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界限的划分、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以及留抵税额等规定。营改增部分要关注建筑业、房地产业、娱乐业、不动产销售以及服务业增值税具体规定以及应纳税额计算。该章的次重点包括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方法计税、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收申报与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等内容。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是非重点内容。
第三章消费税是重点章节,本章一般出单选题、多选题和计算题,一般不单独出综合题,而是与增值税结合出题,考核内容主要是应纳消费税额计算。为了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考生学习时要理解掌握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本章的重点内容包括:不同情况下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环节的具体规定。本章的难点是:适用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税务处理;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应收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新增的政策。本章主要考点: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消费税的15个税目中,要特别关注烟、酒及酒精、化妆品、小汽车、摩托车、实木地板以及金银首饰七个税目消费税的具体规定以及应纳税额计算。除此之外,要了解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征收管理以及出口货物消费税政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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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加税和烟叶税往往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考核,是非重点内容。该章的主要考点有计税依据的确定、适用税率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应纳税额计算。重点是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第五章资源税是除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外的第三大重点税种,2017年资源税这章的内容变化仅次于增值税,一方面对原有的内容按照税收制度要素进行了重新整合;另一方面,由于2016年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和水资源税的征收,2016年7月份以后密集出台,这些新公布的政策都充实到教材中,它将是考试的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时要重点掌握。资源税传统的重要考点包括:应税品目中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税率确定的依据、资源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应纳税额计算以及税收优惠等有关内容。本章的难点有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以及增值税与资源税的交叉内容。在资源税的8个应税产品中,要重点关注原油、煤炭、金属矿三个税目具体规定和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章车辆购置税重点内容主要是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以及征收管理。其中,要重点掌握车船税的计税依据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包括购买自用、进口自用、其他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以及特殊情形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等。次重点有车辆购置应税行为、征税区域、税率、税收优惠以及申报与缴纳。
第七章土地增值税是从《税法Ⅱ》调整到《税法Ⅰ》的内容,它将是《税法Ⅰ》考试的第二大税种。本章重点内容包括土地增值税征税界限、征收范围的具体规定、应税收入、各个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计算、房地产流转环节缴纳的税金、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等税制要素。
土地增值税难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流转环节应纳税金的计算,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契税和印花税;二是房地产开发过程的各项支出如何分摊计入土地增值税的各个扣除项目以及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的税务处理。
第八章关税是《税法Ⅰ》考试非重点章节,但该章的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是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基础,常常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结合起来出题,所以,有关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以及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另外,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和进口货物相关费用的核定以及税收优惠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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