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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及原则”以下内容分享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的相关知识点,具体涉税鉴证知识点如下,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及原则
一、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
涉税鉴证业务的包括:(环球网校提供涉税鉴证)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
1.纳税申报类鉴证
是指税务师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相关项目及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评价、证明。
目前纳税申报类鉴证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2.涉税审批类鉴证
是指税务师对委托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就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作出评价、证明。
目前涉税审批类鉴证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3.其他涉税鉴证
是指除上述两类以外的涉税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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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及原则,供参加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学习。
二、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目的原则
3.独立原则
4.胜任原则
5.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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