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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具体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如下,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环球网校提供特许权使用费)
其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无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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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请广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识点内容。
【解释】1.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个税。3.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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