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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练习题:第八章债权法律制度

环球网校·2016-07-28 14:14:38浏览238 收藏23
摘要   【摘要】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税务师考生进行进入备考阶段,税务师知识点多且专业性较强,针对大家在备考期间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练习题:第八章债
  【摘要】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税务师考生进行进入备考阶段,税务师知识点多且专业性较强,针对大家在备考期间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练习题:第八章债权法律制度”以下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希望各位考生能将税务师知识点融会贯通,环球网校助各位税务师考生一臂之力!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合同内容

  B.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C.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D.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的,当租赁物不符合使用目的时,出租人要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2.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了纳税担保,下列有关纳税担保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税收债务的实现

  B.法律关系具有双向性

  C.具有预防性,防止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

  D.担保方式受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担保制度。纳税担保制度是将民法担保制度引入税法中。但是,纳税担保有其一定特点:(1)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税收债务的实现;(2)法律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而不能成为担保人;(3)具有预防性,防止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4)担保方式受限,一般而言,留置、定金等方式不适用于纳税担保。

  4.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A.张某与王某的收养合同

  B.李某与孙某的婚约

  C.杜某与丁某的专利权许可使用协议

  D.赵某与钱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选项A的收养关系,选项B的婚姻关系以及选项D的遗赠抚养协议关系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5.下列关于要约和要约邀请的表述中,错误的表述为( )。

  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C.要约必须内容具体,而且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D.商业广告均属于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商业广告多为宣传自己商品的优越性,以此引诱顾客选购其商品,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内容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含有广告人希望订约的意愿并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旨,则属要约。D项说商业广告均属于要约邀请是错误的。

  6.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B.格式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C.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适用

  D.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选项A缺少条件。选项C,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选项D,应当先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7.下列关于抗辩权说法正确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双方互负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B.先履行抗辩权由合同先履行一方行使

  C.如果后履行义务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先履行义务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D.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双方的债务都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所以选项A正确。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对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先履行义务一方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选项C错误,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除以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所以选项D错误。

  8.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 )。

  A.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B.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则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C.合同自动解除

  D.经过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注意满足《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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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A.该第三人

  B.债权人

  C.该第三人或债务人

  D.该第三人和债权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与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如果A货物在10月20日之前到港,则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乙向甲交付货物,若乙为了将货物卖得更高的价格,指示货轮改变航线,迟延到港,则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

  B.12岁的小明将自己的电脑赠送给同学晓峰,赠与合同自电脑交付时生效

  C.陈某以胁迫的手段,与张某订立合同,是无效合同

  D.张某将从李某处借用的电脑出售给陈某,该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选项A正确。将电脑赠与他人的行为不属于与12岁的孩子的年龄、智力相当的行为,该赠与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所以选项B错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选项D错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所以选项C错误。

  11.某夏日,李某在超市花费600余元购买了15公斤上好牛肉,回家后,李某将牛肉冰箱里冷藏。当晚十时许,天气突变,狂风大作一小时,造成李某家停电。次日一早李某找供电公司要求尽快维修恢复供电,但是供电公司下午才派人员维修,直至晚上9点才恢复正常供电,结果李某买的牛肉全部变味无法食用。结合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停电,所以李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B.李某的损失应当由供电公司赔偿

  C.供电公司已经维修了电路恢复供电,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供电公司只承担赔偿李某部分损失的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供电合同。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供电公司在知道李某家因晚上大风断电后,就应当派人员及时维修,但是供电公司却没有及时维修,等修好时李某买的牛肉已经全部变味无法食用,该损失供电公司应当全部赔偿。

  12.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借款期间在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利息

  C.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方式作出,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在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形下,选项B、C说法才正确。

  13.王某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2年。1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屋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给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限届满

  B.因租赁期限未满,梁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赵某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必须与梁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D.王某与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梁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及其效力问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届满。

  14.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规定了税收代位权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确立了税收代位权制度

  B.纳税人行为如果影响了国家税收利益,税法就扩展了税收债的效力

  C.该条规定直接引用了《合同法》有关代位权的规定

  D.税收代位权制度和民法债法上的代位权制度完全不相干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代位权制度。税收代位权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时,由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利。税收代位权制度源自民法债法上的代位权制度,所以,认识理解税收代位权制度,需要有民法债法代位权制度知识。

  15.下列关于承揽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A.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16.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说法错误的是( )。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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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和受托人间的代理关系。如果受托人因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则以下关于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受托人有披露义务

  B.委托人有介入权

  C.第三人有选择权

  D.第三人有变更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18.下列关于行纪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

  B.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C.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不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有关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9.张曾向李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张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王。经查,张没有其他财产。对此,李( )。

  A.有权请求撤销张与王之间的全部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张与王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张与王之间的部分赠与

  D.有权请求王某代替张某偿还借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张只欠李5万元,张赠与其女友的财产价额超过了5万元,所以对于超过5万元的部分,李无权请求撤销,只有权撤销部分赠与。

  20.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0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抵押权于6月5日设立

  B.丙的抵押权于6月8日设立

  C.乙的抵押权先于丙的抵押权设立

  D.乙与甲的抵押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登记。以不动产设定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甲以房屋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即丙的抵押权自6月8日生效,乙的抵押权自6月10日设立。但是抵押合同应自签订时成立。

  21.定金是债务人先行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当事人双方设立定金的行为是一种( )。

  A.单方法律行为

  B.附义务的法律行为

  C.诺成性合同

  D.实践性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概念和特征。定金是债务人先行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当事人双方设立定金的行为是一种实践性合同。所有的合同都是双方法律行为。

  22.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丙承担全部责任

  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乙作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丙接到乙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损失扩大,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23.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件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适用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甲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采取了安全措施,那么甲就可以免责。本题中,因为甲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所以甲是免责的。而乙因为过错撞倒全部标志,根据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丙没有过错,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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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1.乙向甲发出要约,会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 )。

  A.甲向乙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乙处

  B.乙发出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前到达甲处

  C.承诺期限届满,甲没有承诺

  D.乙依法撤销要约

  E.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选项B是要约撤回,被撤回的要约并未生效,无所谓失效。根据《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 )予以撤销。

  A.对方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公证机关

  D.仲裁机关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撤销及变更请求权的行使。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该条规定,具有合同撤销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

  3.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禁止转让的债权有( )。

  A.依合同的性质不能转让的

  B.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C.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D.当事人没有约定不得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转让的

  E.以当事人特定能力为基础发生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转让。《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E项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如演出合同、培训合同等。

  4.下列不属于提存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

  A.债权人有迟延受领的情形

  B.由债权人提出提存

  C.提存的标的是便于保存的有体物

  D.在债权人所在地的有关机关提存

  E.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债务不能履行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存的条件。提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须有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客观情况(债权人迟延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继承人或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便于保管的有体物。(3)须有清偿人提出提存。(4)须在履行地有关机关提存。

  5.根据合同法理论,( )属于实践性合同。

  A.仓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E.借用合同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实践性合同的种类。保管合同是双务、实践性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诺成性合同;借用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实践性合同。以上各项中实践性的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其他三种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6.下列关于债权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债的客体是财产

  B.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债的关系

  C.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D.债权相对人的给付不一定可以用货币衡量评价

  E.债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概念和特征。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债的关系包括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不当得利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债的关系的一种,所以选项B错误。债的客体是给付,而不是财产,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相对人的给付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均有财产属性,都能用货币衡量评价,所以选项D错误。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所以选项C、E正确。

  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到期未支付货款20万元。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是乙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索要。同时乙公司将自己价值20万元的设备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甲公司( )。

  A.应当在知道乙公司低价出售财产的行为之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行为

  B.可以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其将设备返还给自己

  C.可以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其清偿20万

  D.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丙公司认为乙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乙公司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虽然乙公司是低价处分自己的财物,但是因为丁公司是不知情的第三人,且为有偿受让,所以甲公司不能就该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数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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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甲公司与乙公司就空调买卖协议进行洽谈,期间甲获知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况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的

  E.经营情况不稳定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 )。

  A.标的物在合同签订之后.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B.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C.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

  D.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致使该批货物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E.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自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11.下列买卖合同中不属于试用买卖的有( )。

  A.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B.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后,买受人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不购买

  C.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D.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E.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12.在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可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B.若当事人无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

  C.若当事人无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若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不得自行维修

  E.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性质。依《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B正确,选项C、E错误。依《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所以选项D错误。

  13.下列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的有( )。

  A.有偿合同

  B.实践合同

  C.双务合同

  D.有偿.无偿皆可

  E.诺成性合同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14.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关于该合同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仓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B.保管的仓储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C.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D.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有其他损坏的,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直接作出必要的处置

  E.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所以选项A错误。保管的仓储物应当是动产。所以选项B错误。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有其他损坏的,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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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某中医药研究所研发了一项“新清宁片”制作的技术后,遂与中信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新清宁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双方签订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中信药业有限公司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C.中医药研究所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D.如果中信药业有限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中医药研究所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E.对于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只能归中医药研究所,不能进行约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选项A正确。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所以选项B正确。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所以选项C正确。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所以选项E错误。

  16.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 )。

  A.中止运输,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B.返还货物,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C.变更到达地,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D.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停止运输,不必赔偿承运人的损失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运输合同。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17.下列有关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B.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断

  D.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18.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一家大型企业的附属医院的办公大楼

  E.幼儿园的小汽车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按照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9.下列关于动产质押对出质人以及质权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出质人要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

  B.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实现质权

  C.质物因为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质权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D.质权人为实现质权而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自负

  E.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权的效力。质权人为实现质权而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所以选项D错误。

  20.关于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身份证.户口簿不能成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B.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发运地不得留置货物

  C.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发生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不能成立留置权

  D.行为人占有留置财产是留置权产生的前提

  E.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得行使留置权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留置权以债务人的特定动产为标的物;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依债而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选项C错误);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1)须债权人依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能够充分此条件的主要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承揽合同。(2)须债权的发生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下列情形,不成立留置权:留置违反公序良俗,如扣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留置与其承担的义务相抵触,如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发运地留置货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留置财产的。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依债而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体现的是对债的一种担保物权。选项D的说法错误,首先这里的行为人指代不明,不知道其是债权人还是第三人;其次这里没有体现是依债而占有的留置财产。

  21.王某是精神病人,某日王某举刀要砍其邻居李某,李某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看到刘某骑电动车经过,随即抢走电动车继续逃跑,刘某从车上摔下,造成骨折,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B.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

  C.刘某的损害应当由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由此可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所以选项B正确;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引起险情的人是精神病人王某,王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选项E正确。

  22.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不必承担责任

  D.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E.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护人的责任、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小甲的父母都是其监护人,都应该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小甲父母离婚,根据《民通意见》第158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小甲母亲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A正确;小甲父亲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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