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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环球网校·2016-07-04 16:42:40浏览59 收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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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考生开始进行备考,税务师知识点多且专业性较强,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特地整理税务师考点复习资料供各位考生学习,发布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
  【摘要】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考生开始进行备考,税务师知识点多且专业性较强,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特地整理税务师考点复习资料供各位考生学习,发布“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希望各位考生能将税务师知识点融会贯通,环球网校助各位税务师考生一臂之力!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普通许可(环球网校提供行政许可的事项)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特许

  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认可

  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核准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登记

  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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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希望考生认真学习章节知识点。

  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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