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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助理社会工作师: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社会工作师:
6月19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2科,考生须在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可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老师重新修订了该项考试的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度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要求。
(2)2010年度全部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二、考试报名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以上四项考试的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 2月25日—3月2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照片上传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可使用“宝易互通支付平台”支持的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
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