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试用期工资不再是老板随便开

|0·2015-12-09 17:52:46浏览0 收藏0

八易其稿、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于国庆前夕正式颁布实施。《实施条例》出台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合同法》某些具体条款出现了含义模糊、操作性差的问题,并且对现实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也缺乏必要的前瞻性。
  《实施条例》细化了《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出了规定。从本周开始,我们将为您详细解读《条例》。
  办事处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身边个案】维修工张利在某家电厂家驻省会办事处工作了3年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办事处经理说,因为办事处级别不够所以公司没有下放人事权力。分支机构没有取得用人单位委托,分支机构与劳动者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对应条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解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存在继续的用工事实,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就应当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若分支机构未取得用人单位的委托,那么该分支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待定,若用人单位追认,则合同有效,若用人单位不予追认,那该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签合同可能丢“饭碗”
  【身边个案】“单位不给签合同就得给双倍工资,那干脆单位让咱签也不签算了!”您可别有这样的想法。在某计算机公司工作的小赵怕一签合同以后有好的工作机会就再也走不掉了,结果合同没签,工作20多天后,人力资源部通知他去签订劳动合同,他不乐意:没两天就被“炒”了。
  【对应条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解读】这种现象不多,经常是单位不愿签合同。但是,如果在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不签合同得给双倍工资
  【身边个案】研究生张兵在省会某高校教学快一年了,可学校以等正式编制为借口,未与他和10多名同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至今他的人事档案还不知最终该放到何处。
  【对应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解读】在我省建筑、保险、餐饮等行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劳动监察部门接到的举报投诉也在增多。以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将面临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的“麻烦”。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不再是老板随便开
  【身边个案】本科生小刘毕业后,在郑州一所中专教学,学校说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工资每月800元,而同校教同一课程的教师月薪1500元。“差了快一半了,这合理吗?”小刘前天打来电话问记者。
  【对应条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这是对《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进一步明确规定。试用期发多少工资,常是单位老板或领导说了算。其实,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受到法律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约束,且有个底线,就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条例还就试用期工资咋发,给出了“看得见”的具体标准。

?人力资源师职业道德培训教程复习提纲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