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研究会7月23日发布《2024年8月3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鉴定计划》,其中明确了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时间为8月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等安排,请考生知悉。
以上通知正文如下:
一、评价鉴定项目
(一)2024年8月3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评价认定的具体项目及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相应考试项目及安排将按新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审核。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纸质版原件);
(2)身份证(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纸质版);
(3)学历文凭(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纸质版);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纸质版),以此为申报条件需提供;
(5)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证明(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纸质版原件);
(6)近期1寸电子版免冠彩照1份(白底)。
(三)报名审核
审核机构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报名资格审核。
(四)缴费及票据
1.缴费
考生通过资料审核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明细详见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2.票据
考试享有开具发票的权益,开票明细为“鉴定费”;需要开具票据的考生请于缴费时提供开票信息,并及时完成开票申请;跨月未提交开票申请的,视为无开票需求。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补考的考生,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已使用补考资质,如未完成后续缴费或缺考,不再保留补考资质。
3.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考区,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视为同意接受考务安排)。
三、报考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8日
考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考试级别:一、二、三、四
(报名审核仅限工作日8:30-17:30)
四、成绩公布及证书核发
(一)每批次考试成绩将于该批次全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5天。
(二)报考人员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期内,向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研究会申请成绩复核。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提交报考材料,并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将于证书生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证书发放。
附件1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 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备注: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2.劳动关系协调员
①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备注:考生补考的按照考试科目对应项目的标准收费,此收费标准自今日(2022年4月12日)起实施。
附件3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板
附件4 报考材料表格(请点击下载)
三、四级报名登记表.doc
一、二级考评申报表.doc
工作证明.docx
联系我们
报名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民族商业宫B座12层
咨询电话:
0771-2100897/2858927
提示:不想错过2024年四川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时间等安排,建议大家点击注册本文标题下方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短信的形式提醒您,请及时预约。
还有一些免费的考点资料、备考技巧、历年真题等,大家可自行选择需要内容。点击就能【免费下载】啦!
想要做题的小伙伴,还可以每日打卡人力资源管理师【每日一练】,通过“切换”可以自由选择级别和科目哦!
以上就是“2024年8月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通知”相关内容。更多有关2024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相关考点、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等备考资料小编会整理成PDF文档供大家参考,欢迎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