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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大学生,已经大四了,现在利用课余时间在一家公司实习,最近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有些搞不懂我的工资交了多少个税呢?
答: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问:累计预扣法究竟是如何计算大学生实习劳务报酬的呢?
答: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注意: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2018年第61号公告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问:我第一个月实习取得了3000元的劳务报酬,那么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答:采用预扣预缴方法后, 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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