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经济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及练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环球网校·2021-05-07 13:41:33浏览32 收藏12
摘要 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将于10月30日正式开始,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及练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帮助大家备考中级经济师财税科目,和小编一起来学习打卡吧。

编辑推荐: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及练习汇总

知识点13: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 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练习题: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财产租赁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ACE

【解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所以选择ACE项,财产租赁所得和偶然所得属于其他所得。

各地2021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集中在7-8月,为避免考生错过报名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各地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及缴费截止时间,不再错过报名!考生可使用>>2021年中级经济师报考资格查询,直接了解自己能否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

点击免费领取>>>2021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讲义汇总

以上内容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考点及练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小编为考生上传了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精华资料,可点击以下“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免费获取!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