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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电子发票,必须这样报销入账!
纳税人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票时需注意:
1、在总局发票查验平台下载OFD阅览器,用阅览器可打开电子专票。
2、根据有关规定,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印章。
3、电子专票在发票监制章上鼠标右键,点击验证,验证结果“该签章有效”等字样,说明此专票有效且未被篡改。
4、该专票对应业务如属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事项,在勾选平台勾选确认申报抵扣,这一点与传统纸票没有区别。
5、由于电子发票的特性,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只能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不支持作废。
此外,我们还总结了纳税人常见的疑问,快来看看:
Q1: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
A:不能。根据财会〔2020〕6号的规定,各单位无论采用何种报销、入账方式,只要接收的是电子专票,则必须归档保存电子专票。单位如果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Q2: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是否需要归档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
A:分情况,相关法律对电子发票的管理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只有达到相应要求,才可以只归档电子发票,一般企业是达不到对应要求的,此时收到电子发票,电子文件和打印的纸质文件,均要归档保存。
依据:财会〔2020〕6号文第三条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
Q3:如何防范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重复报销入账
A: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无防伪功能,很容易重复入账,解决办法:
(1.)如果使用了财务软件,可使用财务软件相关功能
(2.)如果未使用财务软件,可用电子表格建立台账,报销时查询是否已报销过。
Q4:能用截图或照片作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原件入账或保存吗?
A:电子发票原件是指由开票系统开出的,具有多重电子防伪技术的pdf或者ofd格式文件。电子发票原件进行复制,邮箱传输,通讯软件传输都不影响发票原件的内容;但将发票通过转换成图片、拍照、截图或打印后扫描等方式形成的图片、文档、PDF等格式的文件都不是有效的电子发票原件,不能代替电子发票原件进行入账、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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