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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个人出租不动产普票专票有何不同

环球网校·2021-02-22 14:09:29浏览12 收藏4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会计实训:个人出租不动产普票专票有何不同”以下根据实际案例介绍了个人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详情如下:

个人出租不动产普票专票有何不同

张阿姨是我国大陆境内公民,2021年1月1日出租其在上海某区的房子给M科技公司,月租金含税价8.4万元,-次性收取半年租金50.4万元。 上海M科技公司要求张阿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如承租方为企业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因此,张阿姨出租在上海某区的房子给M科技公司,可向该区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缴纳增值税0.72万元。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采取预收款形式的,可在预收款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租金收入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张阿姨出租房屋给M科技公司,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50.4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因此,如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按月未达起征点,增值税全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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