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 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实操: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还需要预缴增值

环球网校·2021-10-12 11:20:09浏览7 收藏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相关答疑,希望对大家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帮助!

我是山东济南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济南和石家庄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石家庄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石家庄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石家庄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石家庄预缴增值税。

2021年10月金蝶“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中【报名入口,顺利报名的考生可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10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更多会计实训相关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