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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1.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享受年龄、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优惠政策。
2.专业: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以及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4.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6.基层工作经历。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其中,2018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要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失信行为将按规定被记入失信行为数据库。在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编辑推荐:《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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