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 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实训:疫情期间销售自产和向农民收购蔬菜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环球网校·2020-06-30 08:24:23浏览24 收藏1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会计实训:疫情期间销售自产和向农民收购蔬菜是否要缴纳增值税?”本文分享了疫情期间销售自产和向农民收购蔬菜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希望涉及到此税务处理的学员注意哦!

我公司是一家蔬菜种植企业,主要向各社区菜市场供应自产蔬菜。为保障疫情期间居民蔬菜供应,我公司除供应自产蔬菜外,还收购了部分农民自种蔬菜,一并销售给社区菜市场。请问我们销售的蔬菜,包括自产和收购的蔬菜,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销售的自产蔬菜和收购蔬菜,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0年6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结束,距离2020年6月考试成绩公布还有几天时间,只要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查询、证书领取提醒,避免考生错过,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疫情期间销售自产和向农民收购蔬菜是否要缴纳增值税?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