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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增值税起征点

环球网校·2020-11-27 14:52:03浏览25 收藏7
摘要 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分享了“会计实训:增值税起征点”以下介绍了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供大家参考,涉及到这些税务处理的考生请知悉!

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 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 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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