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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23): 税收征收管理法

环球网校·2019-06-06 12:56:59浏览55 收藏22
摘要 为了让考生专心备考,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复习精华资料,减少大家自行收集资料的时间,哪些考点应该记住,哪些内容了解就好,以下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23):税收征收管理法”,请考生仔细复习。

编辑推荐: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汇总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开业税务登记(对象、时间);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税务登记证的作用。

(二)账证、发票管理

(三)纳税申报管理:期限、方式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原则

重点关注:税款优先的原则

(二)税款征收制度:主要有延期纳税、滞纳金、减免税收、税额核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一)纳税保证

1.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情形

2.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二)纳税抵押

1.可以抵押的财产

2.不得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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