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为使投标竞争更加充分,招标人应当保证合理的发售时间,使潜在投标人有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政府采购项目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应当注意,当招标文件发售期满时,如果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应当分析实际原因,研究是否需要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期和投标截止时间,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相关内容并重新组织招标,以使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可以依法重新招标,也可以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