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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卫生计生中初级资格评审时间安排公布,具体内容环球网校分享如下。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环球网校卫生职称考试频道。
一、材料受理对象:
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方可在我中心参加评审材料的审核。
二、材料受理时间:
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材料审核地点: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6楼1616室(翠华路1819号,翠华路与雁南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专业类别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生殖健康咨询、药具管理专业等未开考专业。
(二)申报条件
1、晋升中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并任现职满7年;
(2)大专学历,取得“师”级资格并任现职满6年;
(3)本科学历,取得“师”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博士学位,可聘为中级职务。
2、晋升初级(师)资格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取得药(技)士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县及县级以下单位,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3、申报初级(士)资格的,其学历要求中专或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论文要求
申报中级资格的人员要有论文2篇,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要求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在县、乡工作的人员论文未发表的,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上;申报初级资格者论文不做要求,但需提供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专业性调查、分析报告1份。申报中、初级资格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总结材料要翔实,能充分反映本人业务工作内容、项目、业绩和成果,所在单位要加盖公章,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1、所在单位要根据岗位情况和评审条件,经民主推荐产生人选。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要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等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并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无“公开监督卡”或“公开监督卡”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申报人的评审材料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单位上报各市卫生计生局(委)及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中评会评审;委直属单位、省属单位、中央驻陕单位报省级主管厅局审核同意,送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报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中评会评审。
(五)报送材料种类和要求
1、报送材料种类
(1)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式的《评审表》一式三份;
(2)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式的《考核表》一式两份;
(3)《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申报生殖健康咨询、药具管理初级资格的人员中,如属于全日制正规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且初次评定职称的,只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单位年度考核结果。
2、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使用。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2)评审材料要一人一袋。材料袋要求选用牛皮纸档案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写清材料内容和数量。材料袋背面粘贴《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中级资格200元/人,初级资格100元/人。需进行论文鉴定的,另要交纳论文鉴定费。
六、温馨提示:
上述内容之外的评审政策解释、表格下载等请关注“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ww.sxwjw.gov.cn/art/2018/2/7/art_10_53939.html
联系电话:029-89620563 8962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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