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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新《会计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已于今年11月5日起施行。綦江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好新《会计法》,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加强会计人才培养。
修改后的《会计法》删除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现在,从事会计职业就不需要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了,只要具备会计技能就可。
綦江区财政局将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会计人才培养。针对零会计基础人员,开设会计基础班;针对有一定会计基础知识,但无会计工作经验,开设解决会计工作岗位实际技能的岗前培训班;针对会计人员从业人员,开设继续教育和初、中级会计职称考前辅导班;针对各行业岗位需求,开设行业专题班。
与此同时,为丰富会计培训师资库,綦江区财政局还将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具备丰富财会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中(高)级职称财会人员,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并建立师资库教师教学、科研效果评价机制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纳优秀会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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