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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的计税依据

环球网校·2017-07-24 14:37:37浏览86 收藏8
摘要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的计税依据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契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的计税依据”以下内容分享税法二契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

  契税的计税依据

  1.(环球网校提供契税)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房屋互换:谁掏钱,谁交契税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4)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5.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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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的计税依据”,请广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识点内容。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契税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

  A.协议成交价格

  B.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价格

  C.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成交价格

  D.征收机关参照当地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

  【答案】D

  【解析】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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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的计税依据”,请广大考生掌握以上知识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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