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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答疑: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区别?”以下解答希望对考生了解会计从业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问题: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区别?
解答:
比较项目 |
权责发生制 |
收付实现制 |
别称 |
应收应付制 |
实收实付制、现金制 |
收入 |
取得收款权力的时间 |
实际收到的时间 |
费用 |
产生付款义务的时间 |
实际支付的时间 |
优点 |
利润合理准确 |
核算简单 |
缺点 |
核算麻烦 |
利润不准确 |
适用范围 |
营利性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营利业务) |
非营利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非营利业务) |
判断题
1、我国企业应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 )
【答案】×
【解析】《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根据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要求,收入的归属期间应是创造收入的会计期间,费用的归属期间应是费用所服务的会计期间。( )
【答案】√
【解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3、谨慎性要求,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答案】×
【解析】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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