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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办理通知

环球网校·2017-06-21 09:15:05浏览76 收藏38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办理通知。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办理通知已经公布。请参加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及时前去领取。更多一

  【摘要】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办理通知”。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办理通知已经公布。请参加2016年吉林延边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及时前去领取。更多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

  点击查看:2017年一级消防考试报名专题

  按照2016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翻译、一级注册结构师、土木(岩土)工程师、电气(供电、发输变电)、测绘师实行考后审核考生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须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及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于2017年6月21日开始(每周三、周四)发放,领取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三、其他事项

  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格考试报名表》。

  1、《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2、《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证书由他人代领时,代领人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所需证明材料。

  注:执业药师证书不允许他人代领,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

  至通知之日起,合格人员的证书在6个月内未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构不予留存。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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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注册须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需经注册后生效,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之后需要进行延续注册,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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