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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专业考点预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环球网校·2017-06-17 07:40:01浏览52 收藏5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备考2017年经济师考试,特分享了“2017年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专业考点预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希望对大家预习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经济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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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1)人身意外伤害的含义

  伤害的定义伤害也成为损伤,是指外来的致害物以某种方式破坏性的接触或作用于人的身体的客观事实.其构成要素包括:致害物、致害对象和致害事实。

  意外的定义: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事故.

  意外伤害的构成: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体残疾、支付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保障项目:基本保障项目,附加保障项目;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分析

  (1)不可保人身意外伤害:犯罪中受到的伤害;寻衅斗殴中受到的伤害;因酗酒、吸食毒品、自杀等行为

  (2)特约人身意外伤害:战争、核辐射、登山等危险活动、医疗事故等

  (3)一般可保人身意外伤害:特约人身意外伤害与一般可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没有严格的界限.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特点

  (1)费率厘定主要依据损失率;(2)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人身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或残疾;(3)季节性明显,灵活性较大;(4)保险期间与责任期限的不一致性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和责任准备金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准备金

  5.目前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特点

  (1)保费低、保额高;(2)种类繁多,品种齐全;(3)便于客户组合购买;(4)卡折式意外伤害险比较畅销;(5)意外险产品可以度身定做;(6)多家公司均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第二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1.按实施方式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2.按承保方式划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3.按保险对象划分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特点有:一是大多属于自愿性保险,也有少量险种属于强制型保险,二是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较短,三是投保条件相对宽松,四是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较广。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特点有:一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在投保前就已经存在的单位,二是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三是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线规定,仅规定最低限额,四是保险费率低。

  4.按保险期限划分为: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按险种结构分为: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按是否出立保险单划分可分为出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不出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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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内容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界定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构成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事实,而不是臆想或推测的,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2) 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二是宣告死亡,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二是人体器官的永久性丧失正常机能。

  3) 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和近因: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意外伤害是死亡的近因,意外伤害是死亡的或残废的诱因。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基本保障项目;2)附加保障项目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1)死亡保险金给付方式:在意外伤害的保险合同中,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由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是如数支付。

  (2)残疾保险金给付方式: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公式是:残废保险金 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总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其他类似保险机制的比较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异同;两者的相同之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都属于人身保险,在保险主体、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约定方面基本相同。区别在于:承保风险不同,费率厘定不同,保险期限不同,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式不同。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的异同;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保险标的和风险特点相同,保险费计算原理与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大体相同,保险期限一般都较短。区别在于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费用补偿型健康保险存在代位求偿权与重复保险的问题,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不存在这些问题。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异同;相同之处:在保险期限、保险费率厘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等方面都有相同之处。区别在于:保险标的不同,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不同,合同主体有所不同,赔偿方式不同。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异同;相同之处:两者都属于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给付的保险金或赔偿的保险业务。区别在于:合同主体不同,保险标的不同,保险的责任不同,在保险对象方面不同,赔偿方式不同,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劳动保险的异同;相同之处:两者都是对对人身意外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区别在于:法律方面的定义不同,投保方式不同,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方式不同,给付的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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