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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
报考条件
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参加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审计机关公务员报名资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审人发〔2009〕2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审计机关公务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和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六)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七)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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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审计师报名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编辑根据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发布“辽宁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新闻,为考生发布审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阅读报名通知,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具体2017年辽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的内容如下:
全国各省2017年审计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
关于做好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辽人考〔2017〕11号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环球网校提供报名时间)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10月22日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参加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审计机关公务员报名资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审人发〔2009〕2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审计机关公务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和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六)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七)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名确认、照片审核、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照片须为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512KB以内,照片标准尺寸为宽度413像素,高度626像素。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四)报名时,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并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
(六)照片审核、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一份,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须本单位审查(人事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七)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6月12日9:00 -6月29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
6月12日-6月30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资格审查 照片审核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6月12日9:00 -6月30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10月9日9:00 -10月22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缴费考生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
四、考场设置
2017年度审计专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市)设置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
(三)《关于公布第三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17〕78号文件规定,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2元/科,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五)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初、中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答题卡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高级考试为主观性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四)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审计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及教材
(一)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相关考试法规政策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下载(http://www.icnao.cn)。
(二)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直接征订购买。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二、其他
我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技术支持电话: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的问题,请联系北京世纪互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0-64391203,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3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部门照片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考 区 |
资 格 审 查单位 |
办 公 地 址 |
咨 询 电 话 |
沈 阳 |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窗口(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院内) |
12333-1 |
大 连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84618283 |
鞍 山 |
鞍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24-42896813 |
丹 东 |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锦 州 |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 口 |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
0417-2856088 |
阜 新 |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
辽 阳 |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2990226 |
盘 锦 |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
0427-2826034 |
铁 岭 |
铁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
0421-2653199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3155711 0429-6660763 |
省 直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
12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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