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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及具体内容

环球网校·2017-04-26 14:28:11浏览71 收藏35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及具体内容”以下是介绍增值税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及具体内容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环球网校提供增值税)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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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及具体内容”供大家学习!

  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内容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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