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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三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环球网校·2017-03-10 12:46:01浏览69 收藏6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三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下是介绍税收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环球网校提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之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下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间接计算法下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四、准予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

  (2)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税金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如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等。

  (4)损失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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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三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供大家学习!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支出;

  (7)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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