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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审计师《企业财务会计》第四章长期应收款”的新闻,为考生发布审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审计师《企业财务会计》第四章长期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劳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等。
(一)长期应收款的取得
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等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长期应收款”科目余额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余额的差额,为长期应收款的摊余成本,在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项目列示。
(二)长期应收款的收回
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同时,还应根据期初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租赁收入,借记“未实现租赁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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