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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三章抵押合同

环球网校·2017-11-23 11:57:35浏览64 收藏12
摘要   【摘要】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提前预习,环球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三章抵押合同准备参加2018年注会考试的同学。学习时将各个知识点扎实

  【摘要】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提前预习,环球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三章抵押合同”准备参加2018年注会考试的同学。学习时将各个知识点扎实掌握,一起学习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以帮助大家提前掌握。更多资料及海量试题请关注环球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抵押合同

  1、(环球网校提供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

  但该“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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