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我区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换发和补发、证书调出申请、外省市证书调入、信息采集等相关业务, 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7年11月13日
编辑推荐:
《会计法》修改内容前后对照
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枣庄市新《会计法》修订完成 会计从业资格正式取消
全国各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宁夏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供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