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会计证考试虽然取消了,但继续教育仍需要进行,考生非常关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发布“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政策解读”如何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等问题进行解答,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网校会及时更新考试资讯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政策解读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有哪些?
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省属企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何时参加继续教育?
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开始,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形式?
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由持证人员自行选择。
四、如何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网银支付后参加学习,也可以前往指定地点申办学习卡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参加学习。学满学时后,市财政局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学员可在完成学分后的 7 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五、如何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市财政局将根据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的电子信息,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持证人员可在继续教育机构提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电子信息的 7 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六、是否可以补学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学以前年度课程。
七、符合折算规定的持证人员如何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十九条的持证人员,可持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持证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凭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一次性办理学习期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学习期间如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跨省调转,可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八、网络继续教育申办学习卡和学时登记地点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南京市财会 |
南京市湖南路 |
83223448 |
教育中心 |
狮子桥 34 号 |
83227810 |
|
|
|
江宁区财政局 |
江宁区竹山路 364 号 |
52169153 |
区财会教育中心 |
52163246 |
|
|
||
|
|
|
浦口区财政局 |
浦口区江苑路 9 号 |
58311877 |
|
|
|
中华会计函授 |
六合区雄州东路 1 号 |
57756425 |
学校六合分校 |
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57096209 |
|
|
|
溧水区财政局 |
溧水区永阳镇 |
57207224 |
小东门街 3 号 |
||
|
|
|
|
|
|
高淳区财政局 |
高淳区淳溪镇 |
57316109 |
固城湖南路 12 号 |
||
|
|
|
|
|
|
化学工业园区 |
化学工业园区大厂 |
57011659 |
财政局 |
新华西路 95 号 3 楼 |
|
|
||
|
|
|
山东龙口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9月20日至12月25日
山东临沂市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9月8日至2018年1月31日)
山东青岛市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9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政策解读”供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