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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1月24日,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区自行确定。本文介绍山东滨州惠民县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通知内容供考生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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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流程,认真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签名后连同其它确认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各有关单位,要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将考生的确认材料按初级、中级药护技和中级临床三个类别分别装袋,每个考生的确认材料(《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放在其他材料复印件的最上面)需在左上角订好。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9:00-1月22日16:00 现场确认时间:凡符合报考条件已经网上报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请于2017年1月16日之前到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提交确认材料,电话:8197032。 确认和审核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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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1月24日,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区自行确定。本文介绍山东滨州惠民县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通知内容供考生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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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和博士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学历报中级的需提供初级师聘任书,其他学历不用提供聘书);其中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名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需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证明上加盖县区卫生局公章;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根据《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和《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2016年(中医临床类专业自2018年)起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13年以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不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见附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考生应在1月17日—1月26日内登陆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以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至5月27日。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精神,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3: 2017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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