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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环球网校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根据省财政厅苏财会〔2016〕60号文件规定,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及以上,《会计基础》60分及以上,《会计电算化》60分及以上,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自2017年1月3日起的一个月内,考生可以登录“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查询第四季度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7年1月3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结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二、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在单位所在地的财政窗口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地的财政窗口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校大(中)专学生,可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窗口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书及该办理事项规定的资料。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编辑推荐:
苏州市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时间2017年1月5日起
南京市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时间2017年1月4日开始
连云港市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7月10日
广西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扬州市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时间2017年1月3日至6月30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书领取。
三、办理地点:
(1)各县(市),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扬州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其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隶属区级管理的,到所属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办理证书;工作单位隶属市级管理的,到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证书。
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咨询电话:87961629
广陵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87340204
邗江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咨询电话:87896762
开发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87962163
江都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咨询电话:86978603
仪征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咨询电话:83421932
宝应县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咨询电话:80897616
高邮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咨询电话:84622843
附件: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xls//hqkc.hqwx.com/uploadfile/2017/0103/20170103115738924.xls
扬州市财政局
20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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