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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税法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备考资料,希望大家认真练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税法效力的具体内容如下:
知识点:税法效力
1.空间效力:全国、地方
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
3.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重点: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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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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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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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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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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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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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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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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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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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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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宣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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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最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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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税法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备考资料,希望大家认真练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税法效力的具体内容见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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