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税务师考试动态提醒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

环球网校·2016-08-19 14:32:45浏览129 收藏51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的新闻,为考生整理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的新闻,为考生整理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汇总

  税法二

  第七章 契税

原教材

新教材

内容

内容

452

倒数第12行

 

新增:
“10.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1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1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42

倒数6-13行

452

倒数第2行

四、征收管理

改为:
“其他管理”

343

 

453

第4行

 

新增:
“2.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3.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编辑推荐:

  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11月12-13日

  2016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

  历年考试真题|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的新闻,为考生整理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的具体内容见第一页:

  编辑推荐:

  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11月12-13日

  2016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

  历年考试真题|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教材变化对比契税这篇文章,为了解决您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疑问,您可以登陆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或环球网校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