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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所周知,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暂停,但是2016年还是要继续的,然后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还没有出版,考试大纲也并未公布,但是想要报考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可根据2015年物业管理师教材进行复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他们的成长给予更多关爱帮助;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会议指出,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在近两年已分五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基础上,会议决定,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项职业资格。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下一步要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正确认识物业管理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并成立“全国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认定考试办公室”),负责认定考试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和直辖市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认定考试管理工作。
资格证书上的公章两个:人社部和住建部各一。
那么问题来了:
物业管理师考试会取消吗?不会!
1、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取消物业管理师考试
2、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工作何时开展还未出具体通知,但也没出出现任何暂缓或不举行的通知。
3、考试工作还是在安排,并未取消物业管理师考试。2014年参加考试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将顺延。
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什么时候举行?等官方通知!
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考试组织涉及到两个部门的工作,考试又是全国性质的考试,物业管理师考试事项的改革涉及到好多相关管理部门职权的重新划分和转移交接,所以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调整。那么,到底需要多久,小编和考友们一样,只能等通知!
考与不考,小编建议大家做好两手准备!
物业发证单位有变化吗?可能有!
国家职业资格认定考试统一归到人社部,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证书上人社部的公章应该是有的,否则就没有权威性了。另外还有颁发单位吗?如果有的话,应该是中物协取代住建部了。一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这样的先例,二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物业管理师考试频道为您解答物业管理师取消?望各位考友随时关注。亦可登录物业管理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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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所周知,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暂停,但是2016年还是要继续的,然后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还没有出版,考试大纲也并未公布,但是想要报考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可根据2015年物业管理师教材进行复习。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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