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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经济师考试已经结束,新的一轮备考即将开始,网校为方便大家备考2017年经济师考试,特分享了“2017年经济师《中级财税》考点预习:增值税”,希望对大家预习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经济师考试频道……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13%)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④支付运费可抵扣的扣税额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运输费用金额:包括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
邮寄费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⑤混合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产生销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具体项目 | 解析 |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a.不包括既用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如某药厂购进一套设备,既用于生产应税药品,也用于生产免税药品,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b.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不动产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正常损耗。 |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 a.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b.并非所有外购货物类固定资产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
⑤上述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
⑥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
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A.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除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
(4)进项税额的扣减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按照买价与(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A.13%
B.10%
C.7%
D.17%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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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征收率的规定:3%
【例题·单选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外购原材料20000元,当月销售商品获得含增值税收入257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750元
B.977.5元
C.772.5元
D.103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25750/(1+3%)×3%=750(元)。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中含消费税,但是不含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销售方式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直接收款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赊销和分期收款 |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预收货款 |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 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者中较早者 |
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应税劳务 |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熟悉)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增值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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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地点(熟悉)
一般遵循属地主义原则,具体内容大家自己看一下。
十、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熟悉,90页)
(一)起征点
销售货物:月销售额2 000~5 000 元;
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1 500~53 000元;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50~5200元。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熟悉)
(一)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依据
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年应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企业类型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1.生产企业 |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
2.商业企业 |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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