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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环球网校提供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吉财会[2013]1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及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安排
(二)报考注意事项
1、全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或现场交费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程序
(1)考生登陆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方可填写报考信息。考生要牢记本人注册时的登录名及密码,在之后的打印准考证环节还将使用。对忘记登录名及密码的考生,可联系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重设。
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必须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相片,头部必须占相片三分之二且图像清晰,因未按要求提供相片,导致无法入场的,由考生自担责任。
在未交费前,考生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交费一旦成功,将不得再更改信息。
(2)选择交费方式。
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完毕后,应选择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交费方式。
选择现场交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不可再更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具体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会计管理部门联系表”。
选择网上交费的考生,点击“交费”按钮后,按照网上提示逐步操作,待网上交费成功,考生的报考即完成。网上交费一旦成功,考生的报考科目将不得再更改,考试费用不做退款处理。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操作窗口下的“报考情况查询”查询本人的报考情况。
考生在已完成网上交费环节后,如遇网络拥堵无法即时显示交费成功字样时,请不要再去修改报考“行政区划”,以免给本人报考带来不便。
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以在报考之日起到考试报名结束后3天内,到当地财政管理部门开具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3、网上交费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现场交费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周六、周日休息)。采取现场交费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需按所选行政区划,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
现场确认时间从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4:00结束。
二、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三、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方式
实行三科联考方式,每场考试时长3小时。考生可在考试时间内,自行选择考试科目的顺序,每科作答完毕后需分别提交试卷。考试结束时,还未提交试卷的由考试系统统一提交试卷。
四、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
为方便考生购买教材,征订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购买;二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进行网上报考时,根据各市县确定的购买方式,选择网上订购或现场购买。网上订购教材由图书发行公司直接通过快递邮寄到考生。
五、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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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6年第十三期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吉林省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11月23日至30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六、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试政策
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考纪规定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三)考试成绩管理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规定程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科、会计基础35元/科,会计电算化40元/科,珠算考试40元/科。
八、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要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报考时填写学历或学位不准确,需要进行变更的考生,应同时携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在成绩发布后,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6个月内),考生需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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