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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通知

环球网校·2016-10-20 12:54:24浏览147 收藏29
摘要   环球网校提醒未安装ICME管理系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未在医学会托管卫生技术人员到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二号院卫生人才分中心三楼305办理2016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学分录入需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如下:

  环球网校提醒未安装ICME管理系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未在医学会托管卫生技术人员到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二号院卫生人才分中心三楼305办理2016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学分录入需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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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朝阳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通知

  一、人员范围:未安装ICME管理系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未在医学会托管卫生技术人员。

  二、办理时间:

  7月15日---10月31日每周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三、学分录入需提供相关材料:

  1.携带本人IC卡,医生执业证原件或复印件(重点复印本人注册页),护士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会所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原件,我处审核为北京市继教委备案项目后方可录入。

  3.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颁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II类学分证书原件及打印“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学分实名查询结果”。

  4.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社颁发的《中国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证书原件及打印“学分证查询结果”。

  5.半脱产学历教育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全脱产学历教育需提供学校开具在校学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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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表论文者,杂志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复印件。

  8.自学笔记,需用稿纸书写,不得抄书,提供原件。

  学分录入标准参照《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附件1)。录入时提交材料均留我处备案,不予退回,如有需要请先行复印。

  联系人:支雨昕 刘丽萍

  联系电话:65447925

  地址: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二号院卫生人才分中心三楼305

  附件1:《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附件2:卫生人才分中心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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