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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契税申报和缴纳

环球网校·2016-10-19 13:58:59浏览44 收藏8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契税申报和缴纳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预祝大家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契税申报和缴纳”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预祝大家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契税申报和缴纳的具体内容如下:

  契税申报和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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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契税申报和缴纳”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预祝大家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契税申报和缴纳的具体内容见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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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11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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